Windows7之家:又一年的双十一即将到来,各大电商的前期销售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,摩拳擦掌大打广告促销,而与此同时,国家工商总局也在这个年末降至的时刻加强了对电商的监管。近日,国家工商总局召集阿 里巴巴、京东、苏宁易购、携程等10家电商企业进行约谈,主要围绕如何对“销售行为管理混乱”的问题展开。
去年 “双十一”淘宝与天猫350.18亿元的总销售额还历历在目,如今,各大电商已经开始为新一轮的“双十一”比拼预热。
鉴于以往双十一这个网络消费高峰期,存在消费者享受低价产品的同时,一些电商平台和网络商家对爆发性的大规模交易应对不足,从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、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。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,网络经营者要认真梳理以往集中促销活动出现的问题,各电商需要对照问题自行纠错,将质量放在第一位,不要做一锤子买卖。
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从工商总局获悉,参加此次约谈的10家电商分别为,阿里巴巴、京东、唯品会、苏宁易购、1号店、亚马逊商城、聚美优品、携程、58同城、去哪儿网。
我们可以看到,以往的双十一存在的现象有:
1.存在假打折误导消费者等问题
2.网络商品交易中存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准入把关不严
3.对商品信息的审查处置不力
4.消费者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护
5.网络经营数据过度封闭
6.销售行为管理混乱
7.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
8.不公平格式条款
9.不合理附加要求
10.虚假信用评价
具体表现为:一些平台内经营者以虚构交易、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,虚构自身的商业信誉,或以恶意评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。
“虽然目前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这一行为,但类似的条款就是涉嫌虚假宣传,特别是降低恶评,这一行为,剥夺了消费者本身对这个产品的评价问题,这可以去消协投诉,他们可以有处罚。”邵亚光说。
为此,工商总局对当前电商的销售行为提出多项整改意见:
双十一消费者受到侵权的“重灾区”,主要就是一些假打折误导消费者,以及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,一些网络经营者使用“全网价格最低”、“史上最低价”、“销量第一”、“排名第一”等违反《广告法》规定的用语开展广告宣传。
1.“双十一”要防范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,欺骗消费者,严禁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信息发布,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。
2.在配送不及时的情况下,要向消费者做好解释,确保“7日无理由退货”等法律规定得到切实执行。
各大电商的应对措施:
对于配送问题,阿里巴巴副总裁王煜磊在约谈会上表示,对于今年“双十一”,天猫在前期已经与各大快递公司沟通,对购买的商品运输过程实时监控,在配送中保持透明、通畅,尽量避免因为“双十一”导致包裹延迟问题出现。
京东首席营销官蓝烨表示,京东已邀请第三方测试网店上售卖的食品的质量情况。在后台系统中,去掉“第一”、“最”等字样,尽量规范宣传用语,以避免误导消费者。
甘霖还表示,有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利用其在市场份额中的优势地位,强制要求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参加其他平台的促销活动的情况。但是北京国汉律师事务所邵亚光认为,这种行为有点儿类似于垄断,但是现在的社会实践中是合法的。
“如果说电商确实宣传的是最低价的话,如果真的价格是最低就没问题;如果是假的,那么就是一个欺诈行为,但这种欺诈不属于传统欺诈,只能说是价格上的虚构,消费者真是遇到这种情况,可以按照承诺,索要他多支付的款项。”邵亚光表示。
“一些第三方平台对平台内违规行为的处理过轻,而对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开放不够,已经成为助长网络违法经营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。”甘霖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表示。
<双十一消费者终于有保障?阿里京东等十家电商被约谈>编辑点评:工商总局提出的10条双十一存在的问题,想必双十一消费者都深有感触,虚假打折信息,虚假的信用评价,都给消费者购买选择造成了一定的损失。若是上述问题都能够解决,是否对应的销售额还会疯涨呢?不知大家怎么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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