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歌上周提交给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的文件显示,谷歌正在申请“Speedbook”商标,并且将这一商标相关产品归类为“电脑硬件”。分析人士认为,这可能是谷歌为推出Chrome上网本产品做准备。
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的文件显示,“Speedbook”商标最早由一家名为中美电子有限公司(China America Electronics Corp. Ltd.)的企业申请,但后来该企业放弃了Speedbook商标申请。
自去年秋天以来一直有传闻称,谷歌将推出自有品牌的上网本产品,基于Chrome操作系统。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·施密特(Eric Schmidt)在伦敦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鉴于谷歌与宏达电合作推出的Nexus One自有品牌智能手机在财务方面并未取得成功,因此谷歌或许不会研发基于尚未推出的Chrome操作系统的上网本。
Chrome 操作系统就是针对轻薄型计算设备而设计的,因此有媒体问道,谷歌是否会通过类似于宏达电的合作模式而推出一款基于Chrome操作系统的产品。当时施密特表示:“我们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。关于Chrome操作系统,我们有一个参考配置,有多家硬件合作伙伴,也有一些开源软件开发商。我们首先看看,这些合作伙伴将推出什么产品。我认为,谷歌没有必要推出自己的Chrome设备。PC行业不同于手机行业。PC行业习惯于与微软合作,而手机行业尚未形成与哪家软件商合作的习惯。”
然而,谷歌却在施密特发表了上述言论之后开始申请 “Speedbook”商标。商标申请与专利申请不同。在申请专利时,申请者不必将其与产品进行联系,但在申请商标时,申请者必须明确解释与该商标相关的产品或服务。尽管申请商标时相关产品或服务并不一定是已经推出,但就像苹果申请iPad商标一样,相关商品或服务会在不久之后推出。因此,谷歌不太可能在申请获得“Speedbook”商标后,又将其拱手让给硬件合作伙伴。
因此,谷歌申请“Speedbook”商标说明,谷歌计划推出一款便携式计算设备,这有可能是基于Chrome操作系统的平板电脑或者上网本,也有可能搭载 Android设备的其它产品。另外,考虑到谷歌最后收购了芯片设计公司Agnilux,因此接下来几个月谷歌的产品研发引人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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